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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合法的直销公司产品是优质的,而且,消费者不满意的话,可以退货退款; B、合法的直销公司极不鼓励囤积过量的产品,并提供加入者退出直销计划的机会; C、合法的直销机会可以只需最低的创业成本,而非法传销则要求缴纳高额入会费。 D、直销公司的行销计划和系列制度是长期的,直销人员业务的发展和稳定取决于客户满意度和奖酬是否公平。而非法传销则以“快速致富之道”为饵,诱使加入者购买“最有利可图”或“领导人”的职位。在非法传销架构中,没有实际可行的长期营业机会。 四、国内直销的发展 直销在我国发展的三个时期: A、前直(传)销时代: 大的划分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传销传入到1998年4月21日中国禁止传销。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JapanLife)公司“偷渡”到中国,标志着传销登陆我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也未予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之快,连这家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与此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起来了。 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是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期,沿海各大城市,进口的、自办的、合作的直销公司蜂拥而起:如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等。“传销风暴”山雨欲来,非法“老鼠会”来尾随而至…… 1995年,随着传销在沿海的兴起和冷却,内地市场开始出现另一种混乱,这包括沈阳、郑州、重庆等内地城市。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次年,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传销规模已达“双200”(200家传销公司,200万传销商)。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B、转型特殊时代: 从1998年4月21日至今,且一直到中国官方的规范直销法建立。本时期也可称之为“准直销时代”。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的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出了要求原有传销企业全部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销售方式,从而实现一个过渡性的转制工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