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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用期间沟通: (1)沟通目的:帮助新员工更加快速的融入企业团队,度过“磨合适应期”,尽量给新员工创造一个合适、愉快的工作环境,即使新员工最终被试用淘汰应该是经过了企业努力属于员工自身的责任。 (2)沟通责任者:人力资源部、新员工所属直接和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对科室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间的沟通;科室管理人员以外的新员工沟通、引导原则上由其所属上级负责。 (3)沟通频次要求: A、人力资源部: 新员工试用第一个月:至少面谈2次(第一周结束时和第一个月结束时); 新员工试用第二、三个月(入司后第二、三个月):每月至少面谈1次,电话沟通1次。 B、新员工所属直接上级:可以参照人力资源部的沟通频次要求进行。 (4)沟通形式:面谈、电话等方式外,人力资源部还应不定期组织新员工座谈会进行沟通,可与新员工岗前集中培训结合进行。 4、转正沟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