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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行业的混乱状况有目共睹,而业界目前趋于统一的一个看法是:造成美容市场鱼龙混杂、行业协会各自为政、行政手段无能为力的主要因素在于——对美容概念的含混不清。单就美容院而言,我们不能以消费性产品行销或工业性产品行销的模式,来诉诸于营销服务,特别是美容院的行销管理。对比近二十年来美容美发产业较为发达的日本、韩国的发展历程和管理模式,我以为现阶段我国美容院企业行销管理尚存在如下几大误区: 误区一:未将“专业”列入美容院第一特色之列 诚如美容教育家候在恩教授屡次公开强调所言,“美容”首先是医学科技的范畴,是非常严谨的、科学的、专业的,美容院以美容师所提供的护肤、保养等服务为支柱,美容师就应是“不挂牌”的“医生”。根据台湾著名管理专家林家骥教授总结,美容院至少应从以下几方面具备“专业”的特征: 1.技术与理论相结合 从事这门专业的美容师,不能单*一种技艺或手艺,由师傅传授,或由经验积累而得;必须再依据生理学、皮肤学、化妆品学、物理学(美容器械)等各门知识或有系统的理论相互结合而设立服务项目。 2.社会责任与功能 虽然专业技术人员所得报酬较一般职员高,但这并不应该是美容师追求的唯一目标。美容师经由护肤与保养的专业技术,使顾客的肌肤得以容光焕发,延缓老化进程而愉悦,就是其主要的社会责任与功能。 3.职业权威性的大众认同 基于“获得社会及主顾承认其专门知识和训练的职业权威性”,社会及顾客应尊重美容技师在其职业范围内所采取的方法或技术,不能由外行人妄下评断或干预。当然,从业人员也须遵守特定的职业道德,不能随意损害顾客利益。 4.须经资格鉴定程序 加入这一行业,通常须经过某种资格和条件的鉴定程序。譬如美容师须受过专业训练,通过国家级技术鉴定考试,才具备上岗的资质。这一点也是国内美容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5.组成同业商会或协会 属于同一职业的分子,常组成某种同业商会或协会。一方面保障本业之地位及发展,另一方面担负上述的自律执行任务,控制成员资格及行为,促进同业沟通。 6.人数较多影响力大 美容从业者人数较多,而且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和重要性。据统计,目前国内美容从业人员已逾千万,美容院顾客更为普及,而且其规模及影响力正在进一步扩张之中。 以上所列的几项“专业”基本条件,是比较理想化的条件;而这种专业观念的出现,正是社会演进所带来的需要。在现代化的国家内,一般而言以医师、律师、会计师等最接近这一条件。目前美容院对各种协会或商会的参与和互动都不够积极、深入,造成各类协会不能有效整合各项资源,充分发挥其功能的状况。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