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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快下班时,一对青年男女走进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表示想办理爱情忠诚公证。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尚无法办理类似公证。这对青年男女失望而归。(9月30日《金华日报》) 据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差不多每个月都有人前来公证处咨询这个问题。刚走入婚姻殿堂的青年男女为何要选择“爱情公正”?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二点: 其一,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一些人的法律意识确实越来越强,凡事都想着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将自己的损失尽量降至最低点。 其二,如今社会,坑蒙拐骗屡禁不止,人心不古道德滑波,信用缺失危机四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世事难料,变幻莫测,加之爱情这东西本身就捉摸不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波诡云谲,因而便想着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将爱情死死束缚,以防不测。 然而,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愿,这是身为民主法治社会的公民一项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爱情公正”显然侵犯了公民的这一自由权利,是对自由权利的绑架行为,与我们所提倡的法治理念是格格不入的,因而欲爱情公正的男女在公证处吃“闭门羹”也在预料之中。 更值得一提的是,爱情的忠诚度、婚姻的可靠性毕竟属于道德范畴的内容。维系道德大厦的基石只能是人的自觉、自醒、自警、自律、自重、自爱,想靠“一纸公正”来求得爱情的忠诚、婚姻的稳固,是难以凑效的,就如同拥有结婚登记证的人还不照样可以离婚一样,即使签订“爱情公正”的一方硬要离你而去,你又能奈他(她)何?就算法律来解决恐怕也“爱莫能助”,因为“于法无据”呀! 由“爱情公正”,笔者不禁想到“花钱买孝顺”。因为儿女经常在外很少回家,一些家长便通过月付工资的方式促使儿女回家与自己团聚,过时节、吃团圆饭,享受儿女的“孝道”。可以说,“爱情公正”与“花钱买孝顺”是同一思维的两种不同版本:爱情也好,孝顺也罢,都是道德范畴;公正也好,花钱也罢,都是外在的力量;爱情需要公正说明当事人已对对方的爱情产生了信任危机,而孝道需要用金钱来买则证明了“道德已成了金钱的奴隶”。 只不过,这种对恋爱自由予以绑架的“爱情公正”就如同笼中的鸟儿一样,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吗?而没有幸福的爱情和婚姻又能行之多远,恐怕就如同空中楼阁一样,一遇外力的摧毁就会坍塌。 |